XN000023-1987-05-18 — Page 26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百檢司

傳交

四控機

+

+

以會

元可/ 便委

款的

二士個

干 司若

元機年

所齡

或代在

五歲以下的

或定額罰

(三)在任何情况下

辯 護

出 席

商會

H 注交

:諮

來自二十

任以

若下

百以的

元傳前

;

票座

乘客天有扣上安全帶 應只限於最高

檢乘

控客

應有

的士司機均可以「合理解釋」作為

+

士團體及主要之公共小巴

及的士業代表在交換意見時

(一)無論在任何情况下

(二) 為

7

曾表示下列

年幼的乘客均不宜乘坐前面座

(三)司機有機拒絕接載不合作的乘客·

四違反這些規例的

;

;

座乘客廳最大任而受罰

被或 市員

罰診 民將

款座 對建 五乘

廿 五

千客

些運 前

元本 新輸

規著

定及

有 有醫

-

-

方 胥

準就

備實

扣上安全帶的刑罰以傳

定額罰款則爲

就實施該法例展開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