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
供啓裝
符除 消或的政
合了 費更食府
者換物發
下些 或包言
須 出產
新品
騙名
以
;稱 要輕
飲裝是
是人
求微 食外指解
(甲)產品名稱不可作假
列明所有成份
;
丙)須註明食物的最短可用期
除了一些輕微之處
品 任釋
機是何:
可 構不全
使可部道
附及
有標政
的
政府
預先包
裝
食
及 標緻 ) ( 修訂 ) 規例
今日刊登一項一九八
說明標誌
以進一步
步規
竹)如需要特別的貯存或便
伐
劍須列
體所
製
或
根 裝
搛
個 的 用
惯
廣含
; 食
出
容
造
量 曲
須
快註明可採用中文或英文或中
用以或些
。
變部規 保定九
一份例
明
障凡入
襪
的經中
包所 而裝提 食的及
品食的 本物
公預 五
身 經
衆先年 規
健包食 定 康裝物
及的及
將食藥
費物劑
隨除預 者,
時經先
可開包
。
必成
須份
豁免外,適當的說明標誌在法例上
誤解或就食物的性質作
的
或
導
別 名 方
;
致
情
..
表
明
數量,重量或
彚
須加以說明
稱及地址
:
;
、英文並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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