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84-12-19 — Page 9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他又

預先決

理由要立法

翟氏說

律 出

進法

恢案

定法

豆指

目 是干律 前 否預政 願 司 項 意使去 法 以貨年

案 兌幣在

換會翟

商均氏

未有透

有接好 給到

予許在 他多過 們

換兌立

換法

所商局

的會

足客兩 夠及年

的本來

迪地,

知居香

有民

過去兩年來

行例翟

交頒氏

易布說

程通 :

序邇

及後此 所而外

使

復的為 辯内使 論容貨

及幣

目兌

的換

規府一

定並透經 。非濟

之項

有兌事 意換務

在率司

常費克

此有

之用誠

用實假

之施若

表前法

格約案

有獲

假若法案獲迵

項更

法多

案時

將間

會去

在'明

之酈

關之旅

個適

條客席

彼投遊

訂 易有詢

件可上

來以會

投 訴

的貨

明廢

年這

業交易程序中

及在

佣動

提之

程法

序案

中時九 讀者

增說八

加 四

+

收謂及

間兌

月較

不雖年

必然貨

,換

平可

之些費

修商

十溫

三和

要如幣

之此兌

機能

佣貨者

訂可

日之

繁,換

會有 有

金幣交

其在

始法

瓊政

兌換商法案二

今日在立法局提出二

換商交易之消費者提供「一些保障措

一九

法交

!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