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84-07-25 — Page 16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

立 十 五

屬共

中 該 首核許

和他

許可

可許

項日,

三處 次簽氏 義說 前氏 於這 一傷細根

十在 簽 指 務:

三间 訂千出

快四

-

「本處是要

不說

.

高於標準

「這些條件必須可以比得上本港的一般僱傭標準

亡列濓

事明本

故有港

中關法

的的例

僱僱

宗期 已接

之七:

一本 得:

契百在

解獲 約四

十九

將契 婚必 契約 能須 約亦 獲可

+ 其二七 十九 餘份九

宗宗 則契至 告與 嚮約

加規 得以 以定

員傭海

本比

賠條外

海外

I 俗凡 人得

償件僱

撤往

綴;九

銷海

訂其八

之中三

其工

餘作

契約

人淸楚根據

改未 批上

獲 准本

膳包必

宿括須

則有 有關 待之

解投

決訴

.

約千五

三年

百內

十勞

八工

图腾

份處

當局

供工與

應資工

遺工簽

送作訂

同時

港數份

事假約

主必須與工人簽訂一份契約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