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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談論居留權

保安司謝法新今日(星期三

,

凡在一九八三年一月一 日之前在香港出生的人 在該日或其後放棄英籍 不會喪失 其居留香港的權利 而繼續是「香港本土人士」。

-

失同訂

1

謝氏是在立法局 會議上答覆楊少初議員詢問時作上述表示。

謝氏說 以香港一般而論,英籍是指英國團土公民身份

他又說 「如此

此間居

保安司說

國籍或公民身份的後果 與立法局制 八二年人 入境( 修訂)(第二號)法案前的情形不

居之

未不他

被會解

覺現說

到因

-

前 大致上來說 放棄國籍或公民身份的結果是

一致入放

出現因疏忽而

就未被察贸 被察覺到

權利爲一失察之處

「本人恐怕我們 但我們單是 是太着 確保

象重

保在新的法例下

喪失 利的現 的現象 ·而結果此一情况

+

保安司說 放棄

而他亦已發出指示

或公民身份顯然亦須同時喪失居留 草擬一項決議 在立法局動議提出

以期 儘 恢復 原先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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