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承判商對其僱員之貴任
元同
算選法
同時
百元
-
計可
作
*
爲法
計案
算亦
賠將
償受
根裔
據僱
法案亦將受傷僱員之最低月薪由壹百元增至六
標擇案
準受修
。
訂
(六)其他對受
前現 傷 承當案
之行 僱
担意亦
生判
時商此
-
始只
此外
-
制詞
度;同
同時
最此時
高學
+
需有法 之可法
使案
亦
於「二判」或
法案
判現
擬
或訂
康
月計
薪算 或受
過傷
去儷
+
員之更佳保 障
賠外電
償在除
責其現
任工行
戚名以 三 判受總 判商
商傷 承
- 僱判
。
。
作
追員商
二每
場項 所條
討向之
賠一名
商名詞之定義
個月
月收
內天
或文
償承詞
Th
平方
均法
月;
薪使
其;
管該
理條
之文
工指 作出
判代
商替
僱有
主之
或委
在托
作僱
爲員
所總
發承
承判
承人
並規定此定義亦適用
四
工是牙 作否及此 過有矯外
程引形, 中致器法
發任械案
生何等規
其
家法
返工
工法
庭案 作案
成亦 場建 良規
所議
定
時
該
-
意永,
外久僱
-
傷主若
而殘須僱
失及資員
去皙素因
牙時支工 齒喪付受 便失所傷
是工需而
作費需
個能用裝
顯力, 配 蓍 不義
之僱論肢
例員傷
成若
員在
則意
被外
僱乘
員搭
靦發 則僱
為生 可主
受時 按或 條
例僱
照僱
保主 例安
障投
之購 請之
僱之 賠交
員保 償通
子在勢假
四擴大僱員賠償條例適用範圍
受 傷
若僱員於乘搭主或僱主安排之交通工具往
購之保險包括
條主
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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