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分配學位共分兩類
限制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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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將由一九八三年九月起實施官立及 施官立及資助小 辦法,分配辦法將以分區形式進行。
敎育署助理署長(策劃及建校李越挺今日輪,私立小學及英童 學校基金會屬下小學之小一學位 則不在統籌辦法範圍之內。
家長如 子弟就讀此等學校 可一如以往 自行申購入學。 李氏今日在記者招待會上宣佈該新入學統籌辦法詳情時指出,其 主要目的在乎消除進入較受歡迎小學之谦烈鏡爭對幼童帶來之壓力, 及對幼稚園 :所造成之不良影響。
李氏說由一九八三年九月開始,所有年届五歲八個月及以上兒童 均可申請就讀小一。
所有家長如欲爲其子弟申請在一九八三年九月進入官立或贊助小 學就讀小一 須在今年九月中旬往各區民政處、理民府、教育署或其 子弟就讀之幼稚園 費索取「 一入學申請表 」一份,並將表内各項 資料填妥。
如家長不欲爲其子弟申請某指定小學 則應在限期內將「小一入 學申請表 」交回指定之收發中心,以便教育署統「分派學位。
李氏說統一分配學位佔各官 及資助學校全校小一學額百分之三 十五
惟此類學位祗限分配給該校所屬分區之兒童。
如家長欲爲其子弟申請某一官立或資助小學 應在限期內將填妥 之「小一入學申諸表」直接交回該校,以便辦理。而所選之小學,則 不限是否位於申請學童所住之地區。
但李氏强涸學童只可自行申請一間小學。倘他們同時向多間小學 一經查出,則會喪失獲派自行分配學位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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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爲不受限制之自行分配學位,而另一
公
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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