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80-06-21 — Page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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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及本港製造藥物

均須先註册始可發售

醫務衛生處今日重申 港製造 均須先行注册

可劑

所有藥 劑製品,不論是 入或在本 然後才

務衛生處發言人提醒藥劑製品

年前實施之藥劑及毒藥規例 售賣未經註 册之藥劑製品

册及

製造商 按 照 兩

乃爾

劣修

該經 訂之 之規例旨在保障市民,以免購 通常來歷不明之 水準低劣藥物

藥品在獲准註册前

須經醫務衛生處藥劑注册組驗明其安

質素及效能

自一九七八年七月上述規例實施以來 藥劑詿 註册藥物申請

申請一萬六千宗 發 注册執照共一萬三千份

藥劑及毒藥規例其中一項規定

碼市

份共

+

在市面上出售之藥物

容器外面必須淸楚明注册執照之號碼。

藥劑法例組人員現正加

符以發

及對

皆 符

合確

Y

保一切註册藥物 其品質 標準 準。

能及安全性

性執

1

抽樣檢查

無論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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