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
時
最高法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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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
審於
四 最 理本最
更高
在氏 個 高
其謂 法法
多廿
庭院 素六院
分院
庭〔 十一至十四 )。
件日經
啓
設分
立院 十院
位
用
至於
庙賢
四
時玉
最
道
高 日
中
央
法宣
院佈
原:
另
行 梅
中此
梅氏謂此分院乃暫時性的設施
聽候日後有地方時
=
裁判
署舊址
訟最
庭高
之法
法院
官分
將院
共
可定
本已
同持
星告運
時 期完
五竣署
-
宣 港
的
人最
士高
知法
道院
他又說
--
街 廿 介佈
將田單程東
三於
新
日新荷
街里 及
上與活
午荷道
行
十里與
改爲
單
。
時活普
起道仁
爲
間街
界
雙段處 程普之
行仁道
車街路
。
將工
田程.
分院並無泊車地方供律師和証人之用
晉仁街交通措施
見 的 告示,以便要到法庭
應分
到院
何一
處貼
出有
庭當
眼
易
程西行
該處宮設有適當交通標誌
八
指導駕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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