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
多
港督會同
在香港經營
業行
務 政
七間銀行獲准在港營業
業務
·政局經已批准發出另外七間銀行之牌照
自政府 三月
月宣
行佈
。
已放
行牌照的現行凍結措施以
獲發給牌
的銀行巳達十六間之多
。
該七間銀行如下
o
加拿大滿地可銀行
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
COMMERZBANK.-
里昂財務有限公司
BANQUE DE PARIS ET DES
PAYS-BAS ..
SOCIETE GENERALE
娜
印度國家銀行
在
新斯科
五月已
行亞
|獲發給牌照的銀行如 下
;銀
行
;
漢華寳業信託公司
萊斯國際銀行有限公司
MORGAN GUARANTY TRUST COMPANY OF NEW YORK..
西敏士德國民銀行;
蘇格蘭皇家銀行
及
THE ROYAL BANK OF CANADA
都明銀行
六
來
使
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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