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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如
司有
提反
出對
。
-
已刊登於今日出版的政府憲報。
最遲須於下〔 八 ) 月十四日前
爲 改
以
篇
方時
書任有 與擬
改發 故一
,改他
面何
闊議
善言
,但
以善補
向人
度工
10. A 該由
心
及工-
項於 安程 說
表示
工程完
J
該處交通將大
擬業工程包括修改藍塘道及大坑道近交匯處一段之路
有關上述工程之告示
•
新
交
匯
處
於行
工該
裝
程處 交包
對的 通括當
訊小局
疏車
號型於
導路 燈的
和,
的
交有
D
道九
塘務
工務司署發言人指出
與藍塘道交界處的交通已達飽和點
情
道 高
沉其 之此
C
其他現
應該
處
上外 相項 以府
-
-
改計
有 將由
同工 之程
善劃
地
面
會該
興行
行包
該在 計藍
車括 處藍
道
建車
輛在
的塘
現 交道
亦
將
向
使有
點目
單東
程至
大交 坑界
I
界限
路七
10.
前
建
處
高大
架坑
之而
交且
通藍
擴七
闊年
工初
程在
在
致上 該下
+
道處
以北
通與
情大
沉坑
劃塘
興道
建與
分大 眉坑 交道 匯交
處界
帶班
塘
功道 效之
不斜
大度
,該 出時
以交
現間
提界
供應
車往
避進
甚
車行
地臨
。道
班時間來往大坑道
之車輛流通
以促進該
道的一段藍塘
道道
路東
西面
的興
行
-
車 段
建
與座
藍與
現
道時
連路
接面
曆
塘道與大坑道交界處興建一座分層交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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