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78-05-16 — Page 8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t

爲發 利他

訴亦

案篇

需言 署說

要人 署:

P

「上訴委

會的

定將以書面通知上訴人及社會

排上

對個

發訴

社別

會案

福件

利的

發言人又指出,爲方便上訴人出席聆訊起見

還人

交出

通常

費聆

福利署將 會安排發還交通費

如果上訴人

主發

意見

見他

情,

件最上

構成先例。

後訴

席言 。指 下無 及人

出 作-

「但是

的他

話說

陳他 詞指

成決

兩說

}

出份。

先定員

名:

例,

會 娈

。但將 員上

L 不根

會撒

署 陳

署詞

長作

或出

將決

來定

其其

他決

上定

社會福利署署長有權派代表參與聆訊

「上訴委員會每次

訊上訴時

9

並提出

其成員將包

決理如 可聆

定由果

J

而上

或不訴

將出人

聆席或

訊聆任

延訊

期,其

或人

親可

戚親

上他

代自

訴有 表陳

名。

「聆訓時

亦可由一名朋友

友訴

委關 陳詞

員人 詞 •

會士

可在

考接

應獲

在通

缺知

席後

署長均可以

或英文書

而假如委員會同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