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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四
竹
坑人
鄉事 時 辦登
事
處除
亦此
應外
向,
該登
領 取人 屆 兒事 時
童登
身記 區
處記
1
。
事登記除在黃竹坑辦公
辦將
辦 公 將由本月十五日星期一起
份處 內
証處 及
而今
年日
滿提
十醒
八家
滋長
者為
往
爲每日上午九時卅分至下午四時卅分
鄰近居民可
理
份
証
登
項如職業
地址
婚
姻
狀
況
則其
應年
頒十
皎
-
人歲 身之
份子
証女
記
手
等若有變更
凸
。
凸
一連五天在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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