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78-05-05 — Page 12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1

t

一九七八年有稅品( 修訂 )法案

兩該

年法

舉財可

該法案規定對違例人士的最高處罰爲罰紋十萬元並入

, tu 他

政父

府說

因,

而此 損外

失。

稅由

收於

。此

弊政 端府 發

,政實該

規司施項

定當財

並言 且人

在今

汽日

車指 引出

爲時政九

違建司七

法議在八

行對發年

為柴沒有

。油預稅 機算品

,政

以府

便

透報

過今

立日

程星

序期

他等

指行

熱上 度述

汽渠

過混

車演

演修 在詞訂

止公

火灾

高合

所時

汽佈

水到 非柴

時燃

亦油

漏油 會會

用所法

柴瑳案

油出

濫項

用有

碳稅

有的

1

稅用

品量

生污染空氣

火審

起生

火活

入項通 火建過 水議, 之口 即

氫品 化條

合例 油修

類訂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