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73-09-28 — Pag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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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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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包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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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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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照之

司公定 股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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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定明

(投資 )法 而

此等規定大

十萬元及監

判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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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犯

廣障

款有

意告投

以凡

萬告

元之

表刊

最高可

| 九 五八 年防止欺蝙

但法案列出多項例

章列

程出

與多

連項

同例

亦屬犯法

三,

一經起訴定罪

凡藏有內容會載此種廣

保障投資人士法案禁止

廣請

告公

之衆

件資

之任

士財

禁止若干

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及期

段保

建幕

誘障保 違法 進元法 議消法

使。障 例案 行及案

投規投

脊 脊

者任

事規 特監禁 此交之

種 權禁止

J

法案之另「重要

交易

據公司法例

法份

進理

貨上易

調員

交門。 刑

査如

易兜例

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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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止

千款

娄不

真正

會當

第交

二易

報包

告括

包括「內

空 可 被罰 款一

亦受禁止

被罰款五千元

法案規定证券監理專員如懷疑發 生有關交易

或違例事情時

人士法案

買何

賣人法 証士

的在於給予

或有 其利

資 大眾以更大

他用

財欺給

者性投

方資

均法大

手大

均屬違法。

法或不擇 手

該項違例的最高刑罰 將爲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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