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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額

署理法律援助处处長布韩礼評論新规到時指出, 申請者对其住所享有权益之價值减去其在產杈上 之負担後所得剩餘之可動用資金 增加 一帝即增至

他表示,凡事新訟案件方面,申請人之可動用資 金如为一千五百元,烀毋須分起费用,以前之豁免

此怿可使有可動用資金三千元的受援 人士 可減輕其所分栏的曹用·例如一位市民有可動用資 金三千元的話,以前要分担七百元·新规例执行後 只是六百元,

布幹礼又指出,毋須分担费用之每月可動用入息 元最高限額亦由二百元增加至三百元。

他解釋称,此夆将使每月有可動用入息之最高限 五百えう

受法律援助人士,减少其应分担的费

举例而言,以往一名市民有每月可動用入息五百 元者,復分期付款)繳納其衣分之费用为九百九十

貴庭八

根据新規例,該市民共復繳納八百四十元而已 此外,如受斉律援助的案件在法庭获得勝訴,及获 全 得对方付呈的話,其分担的費用通常可以

新规供 对每月可動用入兒五百元以上或可動用入 息後金三千元以上者之分但贵用亦有規定,

部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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