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
護投資者商人利益
宜徹底修訂公司法例
公司法修訂委员会建議徹 公司法例,使之 適合時代需要及進一步維護投資者及商人之利益。
委员含在具第二份報告上中所提出之建訥達教百 便,報告共有三百五十七页,已於今日提交立法 合省號.
委员会主席·首席檢察官讀臣今日對表以上消息 一般而言,委员会提议应使本
例倣效一九四八年英国公司法及一九六七年公司法 之法例应加以交通 便其過洛情况
委員分强调:对於終建议而草擬必须之法案一 事,在特別優先办理,
譚氏#上之若干主要建议根述如下:
利用内幕
可
交易,食 何他人
دا
消律犯得
律责任
反为
即規犯
凡者
作犯刑事罪外,並欣負民事法
具有刺激股市價位作用之内幕
消息,且未雲南及未縫 及未經其他服 有人知悉者
رات
नि
亦
七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