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計劃旨在
的大學生不致因家貧而無法入學。
政府發言 去十年來
品是
:兩所大學的學費在過
並無改變。自一九六五年實施此項收
費辦法以來,组 獨立的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 會在其
他補-
說:「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認為如學 施一項有效
次提請政
港兩大學
實際数目之問題。
助清負
費有所变更
學生
本港於一九六九至七零
學年實施 一項補助
學及理工
並由政府助學
炒好
代金及
清質學生計劃 免息貸放或發给助金與清貧學生 此計劃
的委員會秘書處辦理
員及學生
表
賞會管制,兩大學人 一组織
來
已有長足進
决定
不採用分期
在一九〇二至七三年度,有二千八百六十七名學 生獲得金,税金额约三百七十万元,另三千一 百九十六名 貸歎共约九百廿四万元。
政府已向兩大(建議,將來應每隔一段時間重新 檢討學費收費問題,其期間宜與計算大學助學金的 四年期相 相配合 雨大學的費收入,能與的人主 的数目互相通應.
整學費辦法 法,係採用分期施行,但已 對此項問題 後如需要再加學費時,將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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