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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計劃旨在

的大學生不致因家貧而無法入學。

政府發言 去十年來

品是

:兩所大學的學費在過

並無改變。自一九六五年實施此項收

費辦法以來,组 獨立的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 會在其

他補-

說:「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認為如學 施一項有效

次提請政

港兩大學

實際数目之問題。

助清負

費有所变更

學生

本港於一九六九至七零

學年實施 一項補助

學及理工

並由政府助學

炒好

代金及

清質學生計劃 免息貸放或發给助金與清貧學生 此計劃

的委員會秘書處辦理

員及學生

賞會管制,兩大學人 一组織

已有長足進

决定

不採用分期

在一九〇二至七三年度,有二千八百六十七名學 生獲得金,税金额约三百七十万元,另三千一 百九十六名 貸歎共约九百廿四万元。

政府已向兩大(建議,將來應每隔一段時間重新 檢討學費收費問題,其期間宜與計算大學助學金的 四年期相 相配合 雨大學的費收入,能與的人主 的数目互相通應.

整學費辦法 法,係採用分期施行,但已 對此項問題 後如需要再加學費時,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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