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法律援助再擴大
地院審訊刑案可申請
「一九七三年刑事案法律援助修訂規則已在今日立 法局会議通过,由四月一日起 - 刑事案法律援助的 範圍擴大到地方法院。
時地
律政司買到時在会上動議通过該規則時說,在法 律援助案件中,律師和大律師承办地方法院法律援 助刑事案件的費用 - 是低於高等法院審訊的案件, 亦比其為私人办理案件的費用為低。但深信他们会 如以往一樣,不計較收费多少而继續支持這計列, 使被告人获得精明的辯護。
該修訂規則規定,任何人如在地方法院被起訴, 而所控罪名是可以被判入獄十四年或以上刑期者, 均可申請法律援助,以助其答辯·
他預料這項措施实行後,地方法院審判的刑事案 有半数以上将可申請法律援助,而有用支出估計每 年約会增至一百五十万元。
律政司曾於一九七零
援助的问题,其報告書提議法律援助不論刑事及民 事案件,均應擴大。
在民事案方面,立法局早已於去年八月卅日将民
事法律援助申請人的经济條件提高,俾更多市民在 訴訟時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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