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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前往時
嚴重伤殘人士為有嚴重身体殘缺,視力有毛病。 及身体或精神有问题,以致不能工作,而需要長期 照顧的香港居民
医務衛生處将負責鑑定申請人的嚴重傷殘程度,
老弱津貼為每月五十五元,申請人須七十五歲或 以上 -及在申請日期前在本港留居五年以上的人士, 而且並不是住在医院或安老院,受到適當照顧者。
申請人不論已否获得公共援助金,只要符合资格 便可获得上述两项津貼。
傷殘或老弱人士可以親
往办理申請手續,如
不能前往,可由第三者代為办理 如申請伤殘津貼 者為小童
就人
其父
获得津貼的人士将会收到兑歎單据簿 - 然後可按 月持兑欸軍至就近的政局或庫務司署办事處兌換 现欸。如領欸人士情况無特殊变化的話,見欸單据 簿将可每六個月更換一次。
當局正展南廣泛宣傳,俾有朝市民通知此項的計 局從而提出申請,以享受此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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