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公司法下月生效
招股章程須先行註冊
由三月一日起,所有公司招股章程,必須先經公 司註册官註册,始能公司营佈。
政府憲報今日公佈 - 港督己宣佈三月一日為一九 七二年公司修訂條例生效日期。
此條例主要規定,招股章程除必須事先註冊之外, 並且必须附有中文本·該條例並賦予公司注册官權 力'倘若他認為招股章程未符法例所規定,或其所載 资料,足以使人誤解者,他有權拒絕加以注册
公司注册官贺謨今日說:公司招股章程約,應 可於呈遞後数日内由公司注册處予以註册,但必须 視下 形而定:
∫呈遞之章程草稿一式三份,内容完整無缺,包 括帳目及估價報告書,但不一定要闸列最後每 股價格或預測的盈利率;
二六章程草稿的行文,平白容易瞭餅;
三有黑方面,隨時準恪接納注册官的評語; 四中文本譯文正確,
五每週呈遞注册的章程不超过三份。
所更改 及
份政
賀氏强調,註冊處能否迅速批准招股章程,上述 第五点尤其用係重要,倘呈遞的章程数目不匀或过
串。
多
則若干程度的延誤
所难免
他又說:公司注册處收 的章程草稿-将依次編列号 碼然
序處理惟是倘若草稿必須大事更改' 甚至必须另行草擬的話,當然会喪失其優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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