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節日為法定假
僱主應照规定辦法
劳工处处長徐永祥今日提醒碓主謂:一九七二年 十二月二十二日冬節日,該日為工業工人按照工 秦上惟佛给工资假日共疾病津 译例之规定得享有 六個法定假日中之一日,
條
除少数例外情形外,所有受僱於工聚经营内而從 事体力劳動之工人,去論房楼月、按日或按件計 新者,惟主必在該日洽 一日假期
至於受傕於工來經營而從事非体力劳動之員工, 共工資每月不超過上百元者,亦可享有同樣权利,
工人必须在十二月二十二 飛少曾工作一百
日之前十二個月期間内·
在
+
八日期間内,煥少澚工作二十日,始有资格享有該
有薪假日・該等工人徐可享有每月例有之四天休息 日外,並得享有該额外假日·
凡未触符合资格之工人,惟主亦必须给予 雖然僱主可自顾同意给工资给共該等工人,但該等 工人並去法定
享有
僱主可给予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以代替十二月二 十二日之假日,惟彼等必湏於該法定假日前之十五 日,印十二月六日午夜前,将打算更改假日之通告 出
8.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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