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啟者:本公司謹定於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五正午十二時,在香港柴灣柴灣道三九一號本公司註冊辦事處 舉行第五十六屆股東週年常會,討論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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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覽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結算表,董事局及核數師報告書並宣派末期股息。
(二)選舉董事及釐定董事袍金。
(三)選聘核數師及授權董事局釐定核數師酬金。
(四)其他有關本公司之普通事項。
承董事局命
秘書 黃志釗 謹啟
香港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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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 - )凡有權出席上述大會及投票之股東均有權委任一位或以上之代表出席及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
股東。
(二)投票委託書必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送達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方為有效。
(三)所有股份過戶必須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之前送交本公司股份登記處
派本年度之末期股息。
(四)本公司將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五)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五)(首尾兩天包括:
內)暫停辦理股份過戶及股東登記手續。
川
大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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