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週年常會通告
逕啟者:本公司謹定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在香港柴灣柴灣道三九一號本公司 註冊辦事處舉行第五十五屆股東週年常會,討論下列事項;
( - )省覽一九九三年六月三十日結算表,董事局及核數師報告書並宣派末期股息。
(二)選舉董事及釐定董事袍金。
(三)選聘核數師及授權董事局釐定核數師酬金。
(四)作爲特別事項,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會否作出修訂)下列決議案爲特別決議案:
特別決議案
「茲議決修改公司章程細則,删除章程細則第112A條全條,惟須獲港督批准,始能生效。」
(五)其他有關本公司之普通事項。
承董事局命
秘書黃志釗謹啓
香港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日
附註:
( - ) 凡有權出席上述大會及投票之股東均有權委任一位或以上之代表出席及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
司股東。
(二)投票委託書必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送達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方為有效。
(三)所有股份過戶必須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之前送交本公司股份登記處始可獲分
派本年度之末期股息。
(四)本公司將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三)(首尾兩天包括在
內)暫停辦理股份過戶及股東登記手續。
(五)有關上述第四項,删除公司章程細則第112A條,乃為符合聯合交易所之新規定,不得只因任何直接或 間接擁有權益的人士並無向公司披露其權益而行使任何權力以凍結或以其他方式損害其所持任何股份附 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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