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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伍永強為國衛保險有限公司高級保險代理經理,並且以Paul Ng & Co名義經營保險業務,被控在一九八八/八九至一九九一/九 二四個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內虛報營業支出,蓄意逃稅,違犯《稅務條 例》第八十二(1)(c)及(1)(g)條的規定,所虛報的開支扣除額 達一百八十八萬七千八百四十元,而逃的利得稅款則達二十八萬四千三百 九十一元。
主審法官施允義官判時指出,逃稅屬嚴重罪行並影響整個社會,被告應 被判即時入獄。法官考慮到被告並無案底及有關感化官報告和辯方的律師求 情後,判被告入獄三個月。
根據《稅務條例》,逃稅人士每項控罪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及罰款五萬 元,另可被罰相等於逃歡稅款三倍的罰款。
完
九四年倉庫通訊財務保險及川服務業統計調查結果發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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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年商用服務、保險、通訊及倉庫業均有可觀增長。以價值計算, 商用服務業的總收益(即業務收益加其他收入)較九三年增加百分之十 保險業的總收益增加百分之二十,通訊業增加百分之十六及倉庫業增加百分 之十五。
與九三年比較,財務業(銀行除外)的總收益亦錄得百分之十一的增幅
以上是政府統計處今日(星期一)發表的一九九四年度拿車、通訊、財 務、保險及商用服務業統計調查的一些主要結果。此項統計調查是在九五年 五月至九六年初進行。
所有發表的統計數字均以當時價格計算。從這些數字所計算出的百分率 變動並未就價格上升而作出調整,故在分析統計調查結果時,應注意這點。
九四年內共有二萬一千八百問機構經營商用服務業,較九三年增加百分 之二十九。其中包括法律、會計、核數、資料處理、廣告和市場推廣公司、 及提供商業管理及顧問、職業介紹、秘書、技術和機器設備租賃服務的機構,
這些機構的總收益達六百五十億元,較九三年增加百分之十三
商用服務業的盈餘總額佔總收益百分之十八點,此百分比較九三年下 降二點五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