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會有意見表示關注本港傳媒可能由數間大公司操控,並且促請當局對跨 媒體擁有權實施限制。事實上,電台及電視持牌機構的跨越擁有權已受到限 制,而消費者委員會上月亦建議限制報章擁有人擁有電視牌照的資格。
文康廣播司表示,上述問題贊成和反對的意見都各有論據,他說:「但 我們在權衡利弊後,決定建議除非得到總督會同行政局批准,否則報章擁有 人不得操控本港電視持牌機構。」
建議限制報章擁有人的資格,可禁止報章擁有人同時擁有廣播牌照。
周德然說:「如建議獲得立法局通過,我們打算由今日(星期四)起實 施此項限制,但會有措施保障現時股東的權利。」
「那些現時已擁有電視持牌機構控股權,但因上述新修訂建議而成爲沒 資格人士的股東,可繼續保留其有關牌照的控股權,但在本建議公布日起, 不得增加持股嚴。」
他又說:「這做法可讓現有股東隨意保留其股權,但對於在公布日期後 始獲取《電視條例》下的持牌機構超過百分之十五有投票權股份的其他報章 擁有人而言,他們可能要在建議成爲法律後,將所持股權減至百分之十五。」
政府的建議刊載於諮詢文件內,文件的中、英文版本可在灣仔告士打道 五號稅務大樓四十一樓文康廣播科索取。
諮詢為期一個月,於四月二十二日結束。該科會向廣播業機構、立法局 議員、廣播事務管理局和其他有關人士搜集意見。市民如欲發表意見或提出 建議,歡迎以郵遞或傳假方式致函文康廣播科、傳真號碼為:Fi
四
五八。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