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德國簽署促進保護投資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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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德國今日(星期三)在波恩簽署一項促進及保護投資的雙邊協 定。

協定由工商俞宗怡及德國外交部國務秘書Dr Friedrich von Ploetz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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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宗怡表示,德國是香港一個非常重要的貿易及投資夥作。她說:「在 貿易方面,德國是香港與歐洲聯盟的最大貿易夥伴,一九九四年的貿易額超 過港幣八百億元。」

「至於投資方面,德國是歐洲聯盟在本港製造業的第三大投資者,全球 投資者之中則排行第九,投資額超過港幣七億元。」

「此外,德國在本港的財經,貿易及其他服務行業亦扮演一定的角色, 香港現時共有四百八十間德國公司,而公司數日正穩定上升。」

協定具有國際法的約束力,目的是以互惠為基礎,鼓勵及保護締約雙方 的投資者在對方地區的投資

協定的雙方政府須確保投資者得到公不對待、遇有投資被徵收時將會獲 得適當賠償,以及投資和收益可以自由轉移。

俞宗怡說:「德國是協定簽署國,我們德國投資者會歡迎這項雙邊協 定所帶來的額外保證。」

「我亦希望協定會加強德國投資者在香港投資的心,無論在一九九七 年之前或之後。」

這是香港在促進及保護投資方面所簽訂的第九項協定,經已簽訂的國家 為荷蘭、丹麥、瑞典、瑞士、澳洲、新西蘭、意大利及法國。

該項協定於德國完成立法程序後開始生效,最初有效期為十五年,若締 約任何一方欲終止協定,必須在協定終止前十二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協定可 無限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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