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僱員再培訓局討論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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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科一般職系處已經接觸僱員再培訓局行政總監,研究在符合 公務員聘用制度的規定下,可以怎樣協助學員面對現時該局舉辦的訓練計劃 並不是專爲聘用公務員而設的情況。
一般職系處長劉國康在回應僱員再培訓局學員的呼籲時作上述表示。僱 員再培訓局學員要求在完成該局開辦的訓練課程後應可獲考慮應徵公務員職 位。
劉國康指出,由於學歷是決定公務員薪酬的標準,入職條件便不能因該 局學員而任意更改。
他補-
說:「我們將繼續與僱員再培訓局行政總監磋商,研究該局所提 供的訓練課程的關聯性和是否可以將該等訓練課程的教育水平提升至聘用公 務員的規定。」
完
政府加強拆卸地點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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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助理署長(法律及管理)鄭偉達今日(星期---)表示,政府會透 過一系列即時、中期和長遠措施,致力加強建築和拆卸地盤的安全。
其中一項措施是提交《 ·九九五年建築物(修訂)(第三號)條例草案》, 加強法例上的管制。
鄭偉達在香港建造商會主辦的研討會上表示,條例草案的目的是加强管 制建築工程和施工地點的安全,並改善建築專業人士和承建商的註冊制度。
條例草案建議成立一個新的註冊制度,其下將有兩類註冊承建商,分別 爲一般建築工程承建商和專門建築工程承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