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給根據建築物條例第三十六條所 簽發的任何文件(除圖則外)或辭 影膠片或其他文件紀錄(除圖則外) 的認證副本、印刷本或摘錄一份的 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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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五

一百九十

發給根據建築物條例第三十六條所 簽發的任何圖則或影膠片或圖則 紀錄的認證副本、印刷本或摘錄- 份的收費

二百九十五

三百

敎署枝大今簽

供學校行政電腦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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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在香港浸會大學的協助下,將增設一個地區性電腦訓練中心,為數以 下計的教師提供訓練,以便使用該署發展的電腦化學校行政管理系統,這項試驗 計劃費用爲一百五十萬元。

教育署署長林煥光和香港浸會大學校長謝志偉博今日(星期三)簽署合 約,設立該電腦訓練中心,以便教師能在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應用方面有更多的 訓練設施。

林煥光在主持合約簽署儀式時,讚揚香港浸會大學協助訓練使用學校行政及 管理系統的學校教師。

他說:「我深信浸會大學所提供的訓練服務,必定達到預期的良好效果,並 希望浸會大學及教育署合作愉快,工作順利成功。」

謝志偉博士表示,浸會大學非常榮幸能參與這項有意義的工作,為各使用這 項新電腦系統的學校教職人員提供培訓。該系統將可简化繁璝的行政步驟和文件 工作,減輕中、小學教師的工作量,讓他們有更多時間,專注學科的鑽研,並能 用多些時間,與學生建立良好密切的關係。

設於浸會大學的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訓練中心,每班容納四十名學員,該大 學的導師在九個月內共提供四千四百個訓練日,費用約為五十萬元,另外一百萬 元將會用於設置硬件及線路接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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