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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小學生良好行為教育署提供多項獎品(只澱中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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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一九九二年推行學校本位輔導方式後,全港已有百分之七十的小學以學 校本位輔導方式去推展校內學生輔導服務。為了進一步提供資源給學校去提高校 本活動的效能,教育署製作了一系列獎勵用品,供學校使用。
該等獎品包括有:十四款書簽、門款獎狀、二十款圆形襟章底紙、款貼紙 和 一款貼紙簿。此等用品的設計是方便學校在推行校本活動時具體地用來鼓勵達 到目標行爲的學生。
不同類別的獎勵用品方便學校以分階段形式獎勵學生行為。同案及主題設計 也採取多元化的方法,以配合不同主題的目標行為。
這些獎勵用品物質價值雖然不高,但它們代表着師長對同學良好行為的正面 認可及鼓勵,故此對於強化及維持學生良好行為,有很大的作用及幫助。
學校本位輔導活動是,填培養良好學生行為的輔導計劃,故此這一系列獎勵 用品,能更具體地認可及鼓勵學生良好行為,有積極及正面的價值。上述獎勵月 品已分別分發給各學生輔導主任和教師,以配合學校本位輔導活動的推行。
完
擬於明年賣真團體現可向社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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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於明年舉辦賣旗活動籌募經費的團體,現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
明年約有庄一個買進目。
新㟖發言人今日(星期日)表示,申請團體必須是真正非牟利團體,根據稅 務條例第八十八條登記。
他說:「所有申請均由津貼及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根據申請團 體提供的服務或擬中寶旗籌款資助的計劃之價值、有關團體的財政需要及籌辦賣 旗活動的能力而評定。」
他解釋分配準則時表示,評審每宗申請的考慮因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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