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填妥的申請書須交回所屬院校的辦事處,截止申請日期如下:

舊生: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香港教育學院舊生的截止申請日期為一九九五年 六月一日)

新生:

香港科技大學: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五日

香港浸會大學: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理工大學/嶺南學院:一九九五年十月六日

菲臘牙科醫院: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八日

中文大學:一九九五至九六學年開課後第二個星期五

香港大學:取錄書發出日期後起計二十一天。

香港科技學院(柴灣/香港科技學院(青衣):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香港教育學院:截止日期稍後透過個別校址另行公布

一九九五至九六學年新註冊的研究生:截止日期為註冊日期起計三個月內 (不論任何情況下,申請書必須於一九九六年二月底前遞交)。

申請人所遞交的申請必須確定夾附所需的證明文件,倘申請書沒有完整填 寫或沒有夾附齊全的證明文件,學生資助辦事處會要求申請人再次填報/提供資 料,但無核工作可能會遭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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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申請人將被安排與該處人員面啊。申請人及/或·熟悉其家庭狀 況之成年家庭成員可於面談時向該處職員灃灣申請所填報的資料。

該處發言人並提出忠告,倘若填報資料失實,不但會招致申請被拒,更可能 導致申請人受到刑事檢控。

由一九九五至九六學年起,將增故一項「貸款擴展計劃」,作為本地專上學 生資助計劃-部分,向未能通過家庭入息審查的申請人或通過審查只獲低類資助 的申請入另外提供資助。這項貸款於一九九五至九六學年的最高額為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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