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封閉違例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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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不根據批准圖則而興建的建築物有被清拆之虞,以保障公眾安全。

管理部署署長鄭偉進就該署今日(星期五)執行石澳第一四八九地段石澳 村一幢三層高樓宇的封閉令,重甲上述信息。

鄭偉達說,業主在未經樓宇事務監督批准而興建該幢樓宇。

他說,該幢非法樓宇進反建築物條例,而且沒有批准圖則,其設計及建築業 情不詳。若樓宇倒塌,住客及其他無辜人士可能會受傷。

鄭偉達說:「在這情況下,我們只有探取執法行動。屋宇署於一九九一年根 據建築物條例第二十四章發出指令,要求業主清拆樓宇。業主沒有遵守指令,我 們便申請封閉合。在給予業主及住客-

分通知後,我們須在今天執行封閉合。」

他續稱:「在發出封閉合至執行合期間,業主會向上訴審战處、地方法院及 上訴庭,對屋宇署的決定進行上訴。結果,裁定維持屋宇署的決定。」

鄭偉達強調說:「公眾安全及遵守法律是我們在這個案中一直考慮的因素。」

一九九五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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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公司條例,在遇有銀行清罊時,增加一項新的存戶優先還款安 排。

建議詳情已刊載在今日(星期五)出版的政府盡報的一九九五年公司(修訂) 條例草案內。

政府發言人作解釋建議的修訂背景時表示,政府在一九九三年決定應修訂法 例,使遇有銀行清盤時,存戶可獲優先索償權。

發言人解釋說:「這項建議旨在為存戶提供一個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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