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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已發出通告給各官立及資助小學,邀請中、英、數三科的現職文憑發 師及助理教席,在一九九五/九六學年擔任「目標為本課程」教師培訓紅導師, 及「目標為本課程」教材編訂工作小組組員。這些教師將獲提供入職訓練。

獲取錄的教師將被借調往教育署工作一年,借調期滿後,返回原校工作。有 關學校可聘用一名代課教師,填補借調教育署的敎師空缺。

教育署發言人表示,「目標為本課程」諮詢委員會建議委任經驗豐富的教師 作為導師,協助開辦一項「學校為本籌備計劃」,藉此使各學校在一九九六/九 七學年實施「目標為本課程」方面有更好的準備。

發言人說:「這些教他在借調期滿返回原校工作時,應對『目標為本課程! 及校本教師培訓有更深入的認識。他們可在校內『目標為本課程」教師專業發展 的工作,擔當重要的角色。」

曰九九二年起,共四十七名教仙官立及資助學校借調至「目標為本課 程」發展組的教材編訂工作小組,協助編訂如學習課業示例及評估課業試例等教 材,以供教參考和採用。

發言人指出,當這批敎師返回原校時,在編訂及製作供學生使用的學習材料 方面,都有一定的經驗和見識。

·名會被借調至「目標為不課程發展組的林老師表示,在返回原校時,這 此經驗有助推行「||標為本課程」

她說:「尤其在擬定學習目標及在編寫教學計劃時,這些經驗至為有用。當 校內同事對『|目標為本課程』有任何疑問及困難時,我亦能加以協助。」

而另一名會在「目標為本課程」發展工作的吳老師說:「在教材編訂工作 小組工作時,我有很多機會和其他成員交流『目標為本課程』的教學經驗,討論 及設計有關「目標為本課程的教學活動,除了令自己對任教學科的目標和原則 有更深入的認識外,亦可幫助我預知將會面對的村難和史有系統地評估效果。」

敎育署發言人籲請校長傳閱通告及附件,鼓勵校內的教師申請這些借調職 位,他推敎師和學校均可以在這項安排下獲得神往。

有關申請須於四」目前,經由學校校長,遞交九龍天光道二十四號教育署 目標為本課程,如有查詢,亦可致電七六:

或七八四〇

獲取錄的1請人及其學校校長將會在四月二十八口前獲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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