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份草面所涵蓋的地方約為三百公頃,處於西貢市以南約三點五公里,四周被 腐隆林地山坡所園維·
該地區具鄉村特式並混合當住宅、工、農地及貯物等用途,蜂涌的耕地為西 一幅主要的耕區·工亲活動主要座落於蜂涌/鹿尾區,接近西貢公路
蟠涌分區計劃大綱圑是取代蜂涌發展審批地區園·發展審批地區乃根據一九 九一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的條文而制訂的中期圖則,為新界鄉郊地方的土地 用途提供指引和管制
規劃署可對發展審批地區内的違例發展採取執法行動·這些面用從發表之日起 計有效三年,並會在三年後被分區計劃大綱圖所取替,
城市規劃委員幽發言人說:「雖然發展審批地區面由分區計劃大湖區所代替, 其執法權力仍然有效,」
他補-
說:「規劃的原意為保留土地用以改鹰將來住宅及鄉村式發展的基本設 施,並可保護周圍山坡及推廣蠔涌谷的耕種及康樂活動,並對欠理想的露天貯物 用途提供規劃管制·」
在該分區計劃大綱圖内,約有一百四十二公頃的土地已闢作「保護區」,用作 保護現時的自然特式,只有與保護用途有關的用途例如野外研究中心、教育中心 及參觀中心才會被批准,而對於環境及基本設施不黏造成重大影響的用途,例如 帳幕營地,需向城市規劃委會會申請及獲批准才可,
為保護在上蠔涌谷豐運花卉及罕有的(
山
地點」,而活動或用途只限於供應該地點或作教育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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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約有三公頃的土地已闢作「特别科學興趣
此外,約有十八公頃土地已開作「耕種」用途,以保留及保護良好的耕地,該 處大部分的土地仍有活躍耕作活動。
與此同時約有四十六公頃土地用作鄉村式發展,包括現有的鄉村及土地適合作 鄉村擴展用途。
其他土地用途包括約六公頃作「綜合性發展地區」、四公頃作「住宅(丙組)」 用途、七公頃作「住宅(丁組)」用途、零點二公頃作「政府/團購/社區」用 途、八公頃作「康樂」用途,五十四公頃作「綠化地帶」和十三公頃作道路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