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審議機場障礙物高度條例草案

一項提供所需立法架構以保赤上角機場日後運作的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 提交立法局審議·

規劃環境地政司伊信在動讓二請一九九三年香港機場(管制障礙物)(修訂) 條例草案時說,該條例草案的目的,是擴大香港機場(管制障礙物)條例的適用 範姻,使其包括擬建的赤鱲角機場及現有的機場,

他說,條例的其中一項規定,是限制建築物的高度,並在有需要時減低高度, 以保障航機安全•

條例亦對照明的控制、提供和維修導航設備及其他有關事宜作出規定,

該條例草案是一項授權措施,使當局在適當時候可根据本條例制定法令,訂明 與新機場有關的機場障礙物高度限制·

條例草案亦建議減輕總督會同行政局在技術和運作方面的工作量,把某些權力 移交規劃環境地政司,

這些權力包括訂定機場障礙物高度限制、為保障航空安全而授權在建築物上面 提供或獨立標記、照明及燈,以及延長根據本條例提出索償要求的期限

條例草案亦明確授權規到環境地政司在聽取民航處處長的意見後,豁免個別發 展項目免受機塲障礙物高度的限制,

條例草案亦建盡提高刑罰,以及增加一項新條文,規定一些重複觸犯較嚴重事 項的人士,可被判處按日計算的课例罰款,以維持對違反條例規定的人士的阻嚇 作用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訂定甜路車費公衆會有更大帝與

政府將會要求九廣鐵路公司和地下維路公司將增加票價的建議提交交通諮詢委 員會審核和作出建議·

這是作為增加兩間公司在決定無償過程時的公共棗任和透明度的附加措施的其 中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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