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機構協議符合政府不干預政策

現時與公用事業機構訂立的管制計劃協議,是符合政府對這些公司經營方法採 取不干預的梦融原則的+

因此,分别由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及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協議,没有 訂明與一九八一年發給香港大東電報局的牌照相同的條件·

經濟司蕭炯柱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答覆乘槐議員提問時,作上述 表示

一九八一年的牌照條件規定:「持牌人在填補其編制内任何空缺時,須優先招 鹃和委任本地僱用的職員,只要該等職員被認為是合適並且有所需資歷便可;特 别走,持牌人只可在當時或合理短期内不可能有合適本地候選人的情況下,才 任海外人士·」

蕭炯柱說,牌照條件原訂減低大東電報局倚賴海外借調人員的目標,已經達到,

自一九八二年起,該公司的外籍僱員人數,已由外籍經理級人員佔百分之四+1 溯至百分之十以下

蕭炯柱說,由於該公司在一九八七年改變身分,成為香港電訊集團的成員,因 此其性質上已變得更本地化,

他又說,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並非根據政府所發的牌照經

他們自願與政府訂立管制計劃協議。

經濟司說,與本港絕大部分的公用事業機構相同,兩間電力公司都是以香港為 基地,並且由港資擁有,所以無須制訂一項與一九八一年牌照所載的類似條款。

土發公司角色檢討大致完成

規劃環境地政司伊信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表示,檢討土地發展公司在市區 重建過程所扮演角色的工作,已大致完成

伊信以書面回覆涂謹申議員的提閎時説,政府現正就一項與推行都會計劃有關 的市區重建和重新發展問題的更廣泛整體檢討,再對是次檢討結果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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