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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於與中方就財務事宜達成協議一事繼續延遲,無可避免亦推遲了將來批 出的其他合約的開工日期·結果,在計算到通貨膨脹所帶來的預算影響,以付 款日價格計算的成本預算亦有所上升,為方便進行計算,這些預算成本是基於 機場及機場駹路的財務安排可於本月達成整體性協議。」
「與機場委員會中方代表達成協議一事若繼延遲,將鹽導致成本進一步上升, 估計每延遲六個月,機場的成本會增加至少二十億元;而機場路的成本,亦會 有相似的增幅,」
「除了成本上升外,新機場延期啓用,對香港將會帶來經濟上的損失·啓德機 場如果在一九九七年起仍然繼續使用,預算軍是第一年的經濟損失,便麼高達至 少三十億元.」
發常人說:「基於上述因素,政府需要決定是否需要繼續對機場注資,及所需 繼續注資的金額,直至目前為止,財務委丹畬已批出注資新機場的款額總數達一 百四十五億九千萬元。」
政府今日向立法局港员及機諮會委員傳閲的第二份文件,討論到一些可能的方 案·該份文件重申政府首要的目標,是與中方就有關財務事宜達成協議,並列出 在未有協議前,有兩個可行的方案,
發言人說:「第一個方案是要求撥款三億七千七百萬元,這筆款項,是用作支 付臨時機場管理局總部開支至一九九四1九五年度的最低所需,款項將用作維持 臨機局的運作,及使該局能夠繼續監管有關的設計及地盤平整工程,一旦與中方 達成協議,建造工程便可以全速進行」
「第二個方案是採取另一步驟,除了要求撥款予臨時機場管理局總部的營運資 金外,並會要求撥款進行一些重要的工程項目,這些項目包括行李處理系統及行 施的建造 人捷運系統的設計工作,機場客運大樓的地基工程,及各項有關 工程,估計所需款項共達十二億九千萬元。」
「第二個方案將可維持現時的進度,務求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以前,在最大程度 上完成機場工程·」
立法局議員研究機場核心計劃財政事宜小組委員會及機場諮詢委員會將於一月 十三日開會討蒲上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