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可說:「這些措施,應可迅速,有效及公平地處理較輕微的事件。」
條例草案的其他條文包括:
*給予進行初級研訊的人員傳召證人及要求提供有關文件的權力;
在北大嶼山劃定新的「船塢入口區」,讓出入該區船場的船隻,可像現時位 於青衣島附近的船場入口區一樣,獲豁免強制領航的規定,
經濟司說:「建議的修訂,是在諮詢航運業人士、香港領港團及領港事務諮詢 委员睹後制訂·
「建議獲各有關方面支持·」
該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一九九三年執業律師(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局
署理律政司胡俊康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表示,一九九三年執業律師(修訂) 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在執業律師條例内提供一個法定架構,以認許和管制在 香港的外地律師和外地律師行·
這項條例草案的另外一個層面是代表政府和法律界的決心去根除這個行業中的 兜客及不嵩的收取回佣行為,
在立法局動謙二證該條例草案時,胡俊康説,這個架構將取代規管外地律師和 律師行在香港從事法律業務的現有行政安排·
他說:「鑑於有關認許和管制本地律師的規定,都織列在由本局制定的執業律 師條例内,相較之下,對於為數頗多的外地律師,如果以行政手法來處理有關認 許和管制他們的事宜,顯然是不適當的。」
胡俊康指出,政府的政策,是促使香港發展為一個提供法律服務的中心,使那 些在香港或透過香港做生意的人,可以就不同司法轄區的事宜,獲律高質素的法 律意見,
他説:「外地律師和律師行在這項發展中拔當重要的角色,在本地律師所提供 的多種法律服務之外,增添其他服務·」
完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