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賣旗日現接受申請

擬於一九九四年舉辦售旗活動的團體現可向社會福利案申請·

一九九四年度約有五十個 ·

社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表示,申請團體必須是非牟利團體,根據稅務條例 第八十八條登記→

所有申請書由津貼及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根據下列因素作出决定: 擬由盐旗籌款資助的服務或計劃,有關團體的財政需求,及舉辦籌款活動的能力,

化解釋分配準則時表示,評審每個申請的考慮因素如下:

評估申請團體的管理水準,因涉及公開審募款項,這是重要的

有關團體的服務性質,及社會對該等服務的需求;

根拢有關團體每年的預算、經營盈虧,其他可供運用的資源,籌備計劃, 以評定其財政需求;及

有關團舉辦籌款活動的能力,和能否盡虛醬用售旗日

他又張調,籌辦售旗日的開支不應超逋收益的百分之十,同時這些團體亦應遵 守簡易治罪條例第四章十七節,有關公衆籌款許可證的售旗日須知,

售旗日申請表格由明日〔五月一日)起派發,有興趣人士可親臨或致函灣仔皇 后大道東二百一十三號胡忠大厦九樓九二〇室社會福利署索

填妥申請表格後,連同有關團體的最新年報及帳目表,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前 送交社會福利署·逾期申請將不受理·

社署將於今年十月通知獲分配售旗日的團體,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八九二 五二九三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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