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排水渠道工程獲批准
港督會同行政局已授權在后海灣内灣及山南河約九十八公頃的前濱及海床範圍 内進行排水渠道工程,
工程涉及闢設一條航道、興建泄洪道及混凝土防洪渠以紓緩元朗區的水浸問題, 有關項目是元朗及錦田主要排水渠道計劃的部份工程,
工程將於八月動工,需時約四年完成·
受工程影響的範圍已在今日(星期四)出版政府憲報的授權公告有所證明
任何人士如認為有關工程將有其於前濱或海床所擁有的權益、權利或地役權, 均可以在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日或該日前以塞面要求屋宇地政署署長發給補償·
公告連同有關圖則,現存於香港花園道美利大厦十四樓宇地政客測繪處及新 界元朗青山公路二六九號元朗政務處大厦元朗政務處,供各界查閱。
屋宇地政署測繪同時接受訂購該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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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報刊登九三年核數(修訂)條例草案
政府今日(星期四)宣布,核數條例中有關「總督所出任的立法局主席」的字 眼將作技術上修改·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今日在憲報刊登的一九九三年核數(修訂)條例草案, 「總督所出任的立法局主席」的字眼將改為「立法局主席」
這些字眼在核數條例中有潤核數署署長審核及提交一些財政報告的部分中出現·
發言人說:「由於港督將不再是立法局主席,因此有需要修改這類字眼,該條 例所涉及的原則和宗旨則保持不安·
僱員再培訓條例亦有「總督所出任的立法局主席」的字眼,在同樣情況下出現, 因此亦相應作出修訂·
該條訂條例草案將於二月十日提交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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