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案
布政司就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動議
立法局今日(星期三)動議通過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的一項規則,目的在提 高法律援助署署長在刑事案件中為法律援助受助人聘請律師的費用上限,
布政司霍德爵士在動盡該項規則時表示,現時由於通脹及政府為法律援助案件 (尤其裁判法院及地方法院案件)聘請私人執業律師時所面臨的困難,有需要將 费用再調高爾
上述贫用去年四月曾經調整過一次,
財務委員會於十月十六日批准調高律師費,分兩期實施,分别由一九九二年十 一月一日及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一九九二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訂)(第二號)規則,律師費經第一期 調整後,增幅為百分之十二點五至百分之五十,
布政司說:「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九A條,首席大法官經立法局批准後, 可制訂規則,釐定為法律援助受助人聘請代表律師的各級費用」
霍德爵士說,滿局就調高律師費的建議諮詢法律界,並獲法律界的支持,
他又表示律師營經調整後,法律援助署署長便可在刑事案件中聘請具合適經驗 的律師,而律政司亦可以相同費用聘請律師代表政府出缝 +
九二年賭博 (修訂)條例草案
一項旨在使若干差價合約,例如貨幣期權證、商品期權證及指數期權證等免受 賭博條例所管制的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呈交立法局審潑,
金融司林定國在護動湛二 一九九二年睹博(修訂)條例草案時指出,條例草 案是一項積極措施,有助發展香港成為一個具吸引力的期權證及其他差價合約市
他說,條例草案的另一目的,是就其他差價合約,即主要是交收時以現金支付 實瑴差價的貨品(例如以現金交收的服釋或其他證券的期權),澄清現時法律上 若干不明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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