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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事處多項新收费 下星期一開始實施
海事處副處長柏基今日(星期四)宣布,海事處多項收费和費用將由下星期一 {七月二十七日)起,予以調整,
柏基說:「行政局已在上星期二{七月十四日) 通過有關收費的調整。今次調 整原定於去年(一九九一年 )實施,不過僅於政府於去年實施加費凍結期延遲各 項費用的增加,所以新收費今年才實施·」
「由於海事處希望能盡畫彌補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费用,而且上次修訂費用是在 一九九〇年,至今已受到通貨膨脹的影響,故此今次調查费用和收费是必要的·」
柏基指出,海事處曾就上述收费修訂擬議知會「港口行動事務委員會」和其他 諮詢委員會、貿易機構以及使用港口的有關人士,「港口行動事務委員會」經常 向海事處處長就一切有關港口問題提出建議,
經修訂後的費用,大約百分之九十五的增幅將會是百分之十五或百分之二十 這些項目包括港口贊用及有關收费、船隻牌費及其他服務收費、公共貨物起卸區 費用、船員在中港及港澳客運碼頭的通行證與禁區通行證費用以及領港考試費用
柏基說:「使用這類服務的人士皆與商業利益有關,故此本處認為應該在這些 服務上收回成本,」
他說:「不過,由於歷史因素,部分收費要收回成本必需假以時日,逐步增加
船隻進入香港水域或使用港口内的設施須繳付港口费用,這包括錨泊邊、港口 泡費、港務及燈標費、雜項許可證及證書收費等,
柏基表示:「港口费用及與這方面有關的其他費用將增加百分之十五,雖然這 些費用有所增加,但與東南亞其他主要港口所徵收的港口費用比較,香港所收的 費用仍十分低廉·」
船隻牌照和雜項費用大部分的增幅將為百分之二十,這些收費分為兩大類: {-}船隻(包括遊艇)牌費及有關费用;和(二) 其他服務包括考試費、簽發 證書、商船海員管理處的服務及由政府驗船主任聯辦的費用,
公共貨物起卸區是海丰處設於海傍的特别區域,專為躉船、駁艇及内河船隻起 卸貨物之用,並由海事處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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