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修訂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胡逋輝今日(星期三)出席立法局專案小組會議,向議員 屬述一九九二年兼主與租客 (综合 )( 修訂 ) 條例草案的主要建議修訂事項,

他解釋建修訂包括:

增加補償額

加 往「樓1金 每1宇| 增

戰前樓宇

戰後樓宇因重建而需搬遷的租客的法定補償額,平均增加一倍,例如一個面積 六百平方呎的單位,補償額約為六萬五千元或相等於兩年半受管制租金總額·

機制的調節

過往每年增加戰前樓宇租金倍數的做法仍會繼續,此外,政府將制訂核准租金 的最低水平,使受管制樓宇的批准租金不跟市值相差太遠,今年内,只有約三 百間物業會受此項新條文影響·差餉物估價署研究這些受影響的單位,並 在下星期提交更多資料予專案小組參考,

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前簽訂的戰後樓宇租約

正如過往數年的做法一樣,政府只建議輕微增加最低租金限額,而今次的增幅 亦十分溫和•

上述建議如全面實施,全港租客最終均會受同一套法則保障,這情況會取代現 時三套法則並行的現象。然而,租客仍享有租住權及租金加幅方面的保障

若該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政府將考感增添條文,以協助租客根據條例第四部商 討重新續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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