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運教

私校學生權益受保障

教育統箐司陳祖澤今日(星期三)表示,現時已有一個保障私立學校學生權益 的法律架構存在。

他說在這個架構下,教育署的分區教育主任定期前往各學校視察,以確保學校 遵守法律規定 ·

而輔導視學慮的科目督學則審查新課程的課程綱要和上課時間表的安排,並在 有需要時,就教學設施和教具是否適當和足夠等問題提供意見,

此外,當局亦會不時向私立學校發出通告,就有關學校運作的各項事宜向校方 提供意見 •

教育統籌司陳祖澤給林貝聿嘉議員間的書面答覆表示,假如一所私立學校出 現運作上的問題,又或當局接獲有關該校運作的投訴,分區教育主任會視乎情況 所鼎進行調查,提供意見或採取跟進行動·

陳祖澤說:「若涉及到學校停辦,教育署會盡量協助學生在其他學校覓得適當 的學位」

「特别是年齡在十五歲或以下,正在這類學校修該普通小學或初中課程的本地 一生,寫局會為他們提供官立或資助學校的学位·

教育條例和教育規例規定辦學的人士,包括開辦私立學校人士必須履行一系列 的法定責任,以確保

* 校舍的結構安全,並在防火、健康和衛生等方面符合可接受的標準;

每間學校均由校董會管理:校董會的主要責任,是確保學校管理得宜,並且 以正確方法推行孿生教育;

* 在學校任教的人士均為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

* 課程綱要、上課時間表和時間分配表均經教育署署長批准;

* 學校只徵收在憲報刊登的核准學費及事先獲教育署署長批准的額外費用;及

學校備存妥當的帳目,供教育署署長及督學隨時查閱,

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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