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二十二 ) 在胚胎研究方面,應制訂指引規定何種活動可以或不可進行,
梁智鴻說:「在制訂本報告書的各項建議時,科學協助人類生殖研究委員會 直都採取開明中立的態度,對科學協助人類生殖並不加以鼓勵或阻止,」
委員會認識到科學協助人類生殖是一個急劇發展中的範疇,其中牽涉複雜的社 會、道德、倫理、法律以及科技等問題,委員亦知道,就此問題,社會大眾並 不容易達到共識,
梁智鴻說:「鑑於本港不宜亦不應禁止施行科學協助人類生殖,委員會認為有 需要制訂一套管制和監察的機制,以保障各有關方面的利益。」
「委員會是基於上述目標而向政府提出建議的,
科學協助人類生殖研究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梁智鴻醫生(主席 )
陳爵先生
陳永泰先生
張妙清博士 林鉅成醫生
林貝聿嘉女士
羅致廉醫生
律政署代表
衛生福利科代表
醫務衛生署代表
醫院事務署代表
衛生署代表
( 由一九八七年十一月至一九八九年四月)
{由一九八九年四月起)
(由一九九零年三月起)
社會福利署代表
(由一九九零年三月起 )
I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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