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如果收費電視經營者希望提供附加電訊服務,這將是另一項從政府電 訊政策考應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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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要

蘇燿祖補-

說:「我們將不會要求或期望收费電視供應商會提供電訊服務,所 以將不會基於他們建議的電訊服務來評估他們的建議。」

在談及現行對電視機構徵收專利税的措施時,蘇燿祖解釋在一九八五年廣播事 米檢討委員會就專利税制定下列原則:

(甲 ) 徵收專利税是因發出一個提供大衆服務的專利牌照,而發出的形式是獨 家或有限制競争,

( 乙 ) 在電視廣播業方面,無論經營者有否獲得利潤均會被徵專利税,因為經 營者獲得特橋和利益享用社區資源 (即大氣電波),並且只須作有限度 競争

(丙 ) 專利税的徵收率,無論如何不可過高,以免危害持牌機構的生存或發展·

他說:「因此,目前向亞洲電視和無線電視徵收的專利税,是按他們的收入而 非利潤徵收,這樣是完全符合廣播事業檢討委員會所訂下的原則·」

蘇耀祖補-

說:「在今次檢討中,我們將再探討這些原則,以決定應否因廣播 業環境的變更包括衛星電視的啓播而須對電視廣播機構徵收專利税的措施作出更

文康廣播司表示政府亦會在這個檢討中研究廣告的問題,

他說:「我們明白電視廣播機構關注電視廣告在香港整體廣告市場的比率下降 ,尤其是自一九九〇年實施禁止播放香烟及烟草廣告和贊助後,電視台不能再自 該類廣告獲得收益」

「我們將在今次檢討中探討其他方法,幫助電視台增加廣告收入,這些方法包 括放寬某些電視業務守則的廣告標準,以容許電視台能接觸更廣泛的收入來源。」

「但無論如何,保障消閲者仍然是考慮這間距時最重要的因素·」

蘇熠祖表示,政府亦會在今次檢討中研究電視牌照擁有權和機構限制,希望可 以鼓勵更廣泛的投資和公平競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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