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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入境事務處將於短期内發信給予申請成功的僱主,他們需於六個月内安排 勞工輸入本港。
發言人說:「僱主如未能完全運用有關配額的話,他們應該盡快通知有關當局, 以便將這些剩餘配額再為分配,」
倘若僱主違反有關條文者,政府將保留澈消有關配額的權利,同時,違背條文 的僱主將不再獲准參與未來輸入勞工計劃,
發言人稱,立法局今(星期三)午將恢復辯論一九九二年僱傭(修訂)(第三 號)條例草案 •
該條例草案旨在提高對非法剋扣工資的最高罰款額由一萬元增至十萬元,並將 少付工資的最高罰款額由二萬元增至二十萬元同時,這兩項違例事項提出最高 加判監禁一年 ·
發言人又說,自從輸入勞工計劃實施以來,曾發生一些依該計劃輸入勞工的僱 主不擇手段,非法剋扣及少付工資的個案,
「為防止這類不法行為,當局實有必要加重僱傭條例提高這些違例事項所規定 的最高刑罰·」
此外,其他四項條例草案亦預料將於今午通過,目的是加強對在本港工作的僱 員提供保障
勞工處將會繼續監察有關情況及協助受僱主剥削的外地勞工轉職。
最後發言人重申是項輸入勞工計劃,絕不會給予非法入境者特赦或任何工作機
他補-
,非法入境者一經捕獲,便會即時遣返·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