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至九二第二季開支預算修改搬要交立法局省雅
一九九一至九二財政年度第二季已通過的開支預算所作全部修改的搵要今日 (星期三)在立法局提交議員省題·
+
署理庫務司那寧解釋該份揭要時説,該季所批准的追加撥款為八億一千一百九 十萬元,
他說:「該批撥款全部由同一開支總目或其他開支總目所節省的款項,或從額 外承擔分目删除的一些撥款予以抵銷,」
這筆追加撥款中,有四億零七百三十萬元是撥予職業訓練局,以便該局承擔為 弱能人士提供職業訓練及推行法定學徒訓練計劃的責任,
該季内,非經常承擔額增加二千零七十萬元,並批准一億一千零九十萬元新非 經常承擔額;此外,又從往年調撥三千二百九十萬元已批准的非經常承擔額·
鄭寧指出同期内,批准增加的職位淨額為二百二十九個
他說:「播要内的撥款項目,已由財務委員會或由獲授權人員通過·
「經由後者通過的撥款,已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八(八)(a)條向財務委員
九二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二
一九九二年建染物( 修訂 ) 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提交立法局審議,該條例 草案旨在更清楚界定建築事務監督的權力,以及使現行程序更為精簡。
規劃環境地政司伊信動議二讀該條例草案時列出八項有關的修訂建議,
關於承建商的註册事宜,伊信建議設立一個類似核准人士及註册結構工程師的 註册制度,以保存一套有關註冊承建商的準確紀錄,
根據該制度,承建商必須申請把名字列入登記用,並且繳交年費,以便保留名 字於登記用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