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年税務修訂二號條例草案二甜

一九九二年税霧(條訂)(第二號)條例草案旨在豁免香港 船隻從香港運載貨物及乘客所得的收入繳交利得税。

港船舶註冊處註册的

庫務司楊啟彥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動議二讀該項條例草案時說,除香港外, 世界的主要船舶註册中心對在當地注册船隻的船東所賺取的利潤,一律都不徵稅,

它們改為向船東徵收首次注册费和年费,

楊啟彥說本港現時的措施未能鼓勵船隻在香港註冊,因為它們除須繳交註册费 和年费外,還須繳納利得税·

庫務司說:「在豁免它們繳交利得稅後,本條例草案可鼓勵更多船隻在香港註 用·一般來說,這可為本港經濟帶來龐大的利益,即使這些利益不能以數字街·

楊照彦指出這項條例草案對政府收入造成的影響僅屬輕微,豁免所引致理論上 收入的損失會少於每年三千萬元,

他又說:「噹然,我們希望有新船來港註册,從註册费和年费所得的收入可彌 補大部分拍失·」

立法局通過臨時撥款

立法局今日( 星期三) 通過動導,提供臨時撥款,以便政府能在四月一日新財 政年度開始至撥款條例草案通過的一段期間,繼續提供各項現有服務,所涉及的 款額達三百九十二億四百六十三萬五千元,

是項動港由財政司麥高鄉根據公共財政條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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