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乙酰化物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二
一九九二年乙酰化物(管制)(修訂)條例草案今日(星期三)提交立法局進 行首二讀,該條例草案旨在修訂乙酰化物(管制)條例,以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 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
保安司區士培在動讓二證該條例草案時表示,有關修訂參照一九九二年危險藥 物(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所作修訂作出,内容大致相約+
條例草案亦建議以新條文取代第十條和删去條例第十一條,前者限制有關藏有 乙酰化物的推定範圍,後者廢除有關製造危險藥物的推定,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九二危險物修訂二號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立法局今日(星期三) 審議一項條例草案,旨在修訂危险棄物條例,以符合人 權法案條例 •
保安司區士培動議二讀一九九二年危飨藥物(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時解 釋,當局已就上訴庭在去年九月的裁決檢討過危險物條例,
上訴庭裁定第四十六及四十七條中的一些推定抵觸人權法案條例,因此該等推 定已予按除 •
危服藥物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任何人士如被發現藏有超過指定份量的危險藥 物,將推定為藏有該等藥物作非法販運用途·
該條例第四十七條亦規定在若干指定情況下,推定被告藏有危險藥物及知道其 為危險栾物•
區士培説閶局固然要確保條例符合入權法案條例,同時亦會確保能夠成功檢控 犯了有關危險藥物罪行的人·
他說:「該條例草案建議删除或修訂被裁定抵觸人检法案條例的條文,以及其 他可能受到類似質疑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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